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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庞丽娟:以分类评价促进师范院校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高质量的教师,才有高质量的教育。要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都需要强有力的人才支持,更需要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而教师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工作母机,关乎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成败。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我国教师教育转型升级势在必行。


评价是指挥棒、风向标。如何加快建设凸显教师教育特色的师范院校和教师教育专业评价体系,全面推进教师教育质量分类评价,以加快建设一流的师范院校和一流的教师教育专业?围绕这些重要问题,记者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丽娟进行了专访。


记者:近年来我国实施教师教育转型战略,落实情况如何?


庞丽娟:近年来实施的“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教师教育转型战略适合形势、国家发展与现实需要,宗旨立意、思路都很好,但贯彻落实情况不是很理想。首先是师范院校主体地位根基不牢,199所高等师范院校仅有9所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自身竞争力处于劣势,发展陷于困境;其次是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教师教育内驱力不足,追求自身教师教育质量建设和内涵发展动力不足。


记者:这种不理想现状的背后,原因是什么?


庞丽娟:原因很多,但究其关键,可能还是在于高校评估体系与制度严重缺乏分类评估。一是现有高校评估导向缺乏专门关注师范院校承担的教师培养使命;二是高校评估体系中分类评估设计不足,未能有效引导师范院校“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第一职责”;三是高校评估指标构建未能充分体现教师教育特色,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等在核心指标中未纳入教师培养相关条目,未能体现出“将培养合格教师作为最主要评价指标”。


教师教育的质量对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至关重要。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教师教育转型升级势在必行。建议改进目前指标相对“大一统”的高校评价体系,切实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要求,以分类评价引导师范类院校找准定位、办出特色。


记者:教师教育质量评估应当坚持什么样的导向?


庞丽娟:应当落实《总体方案》精神,明晰教师教育质量评估特色导向。成立国家教师教育质量评估委员会,主要负责教师教育质量评估工作,并在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设立办公室;按照《总体方案》要求,出台专门关于深化教师教育质量评价改革的意见,围绕建设高质量的教师教育体系,发挥教师教育评价改革的牵引功能,既要突出评价标准的底线维护,更要凸显教师培养的绩效证据,为教师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做好顶层设计。系统整合师范类院校分类评估、教育类学科评估与学位授权、教师教育专业认证等各项政策,发挥政策衔接合力。坚决落实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的要求,按照“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要求确立合格教师培养的教师教育质量核心绩效目标,突出教师教育的评价重点。


记者:现行评估体系存在“大一统”倾向,您认为如何改变这种单轨制倾向?


庞丽娟:我建议,改革单轨制学科学位评估体系,教育类学科评估和学位授权评估突出教师教育工作成绩。着重改变现有单轨制学科学位评估指标体系中“大一统”的注重综合化、学术化倾向,建立分类、适宜的有利于促进教师教育健康积极发展的学科学位评估考核和支持体系,既引导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教育学科着力发展教师教育,更支持师范院校教育学科做大做强教师教育。进一步落实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要求,在教育类学科评估中重点考察教师培养工作成效,在“思想政治教育成效”“培养过程质量”“在校生质量”“毕业生质量”4个维度上单列教师培养要求条目,并在科学研究评价上关注对教师培养实践的研究与成果产出,引导院校开展教师教育研究以服务教师培养。教育学学位授权申请基本条件,应增加教师培养工作与质量要求,在学科特色中要突出对区域教师队伍建设的贡献。教育专业学位授权评估审核尤其要突出教师培养工作基础和特色成效。


记者:在对师范院校的评估中,如何强调办好师范教育的首要指标?


庞丽娟:建议要推进师范类院校分类评估指标体系建设,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第一职责。在高校分类评价整体改革框架下,组织力量加紧研究制定师范类院校分类评估指标,明确要求把“培养合格教师”作为师范院校评估的最主要指标;在现有包括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在内的各项高校评估中,要在共性指标体系中丰富突出师范教育特色的指标,在办学质量的各项指标中需单列师范教育工作具体指标,作为对师范院校的底线要求,必选指标中要比照医学教育、工程教育,纳入教师教育相关条目。要明晰师范教育办学特色指标内涵,以落实师范教育办学定位作为师范类院校办学质量评价的准绳,形成科学适宜、多元综合的评价指标,加大师范教育办学特色指标权重。建立“负面清单”,对师范类专业招生比例低、建设经费占比低、教师教育课程开设不足、合格教师教育者队伍不足、毕业生教师资格证获得率低等不良指标,强化督导和问责处理。


记者:在教师教育的出口质量评估上,要注意哪些重点工作?


庞丽娟:完善教师教育专业认证体系,强化教师教育过程质量和出口质量评估。响应教师教育供给侧改革要求,支持高层次教师培养规模和质量双提升,建议在现有普通高校三级五类师范类专业认证基础上,将高职高专师范类专业、教育硕士专业、教育博士专业纳入认证对象,形成全口径、多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认证体系。理念上要强化证据驱动,进一步突出过程数据采集和佐证,改变目前以文本文件类证据为主的局面;指标要突出出口质量,将认证重点从条件保障转移到培养结果上,增加专业素养综合表现、毕业生从教表现等指标,重点关注能否培养出“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好教师。


原文刊载于《中国教育报》2021年3月11日第3版,作者庞丽娟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育学部教授;

原文链接http://paper.jyb.cn/zgjyb/html/2021-03/11/content_591308.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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