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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需要,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单位自筹资金聘用劳动合同制人员公积金业务


1.上报时间:

截止每月10日(逢节假日提前)。


2. 上报方式:

请将签字、盖章的上报材料以图片、扫描件方式发送至bairu@bnu.edu.cn作为备案依据。签字、盖章确有困难的单位请将项目负责人审批同意的微信、短信或邮件截图作为附件同上报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截图信息包括年月日、增减员人数、增减个人及单位部分汇缴金额总计等重要信息。


3. 公积金扣缴失败怎么办?

手动入账,请单位经办人将应缴人员的公积金个人及单位部分缴存额分别入账42200-020901001和42200-020901002两个账号内。产生的相关单据需以电子方式发送至bairu@bnu.edu.cn


二、公积金个人业务


1. 办理公积金个人提取业务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http://gjj.beijing.gov.cn,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办理相关个人业务。具体操作详见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办事指南-操作详解”。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办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9:00,查询时间为工作日每日24小时。

 

因学校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延期缴存2020年2月公积金导致个人公积金账户2月额度无法入账,将于3月底合并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视同连续缴存。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 新入职事业编教职工、A类博士后、师资博士后办理公积金手续


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A类博士后、师资博士后可以“姓名+工作证号+办理公积金”为主题发送至zccbgs@bnu.edu.cn发起申请,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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