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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张志勇:尽快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制度,加强培训市场监管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华锡)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教育委员会主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志勇建议将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列为新的职业目录,尽快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制度,尽快研制出台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专业标准,加强对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培训行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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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教育委员会主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志勇


张志勇表示,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不仅明确了父母及其监护人作为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人,也规定了各级政府、社会各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事业的社会责任。我国家庭教育事业进入了一个依法持续健康发展的新阶段。


“家庭教育不仅是父母及其监护人应履行的一份责任,更是具有很强专业性的教育活动。”他认为,教育者先受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了父母及其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培训、指导的义务。“在这种背景下,家庭教育指导师作为一门具有较强专业性的专门职业呼之欲出。”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了解到,目前一些培训机构已经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且有一段历史。家庭教育指导师旨在建立一支高素质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指导师专业队伍;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先进、实用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我国家庭教育的工作水平,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及和谐家庭建设。


但是,目前家庭教育指导师未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市面上培训机构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属于专业(职业)技能方面的培训,不属于执业资格类、技能评价类培训。培训机构为学员颁发的是培训证书,并非上岗证书、职业(执业)资格类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张志勇在调研中发现,趁着《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一些机构、个人看准了家庭教育的市场前景,开始迅速介入这一新兴的职业教育市场,为了赚取超额市场利润,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乱象”已出。


张志勇发现,“培训乱象”主要集中在号称家庭教育指导师已成“金饭碗”,年收入可达15万-50万元;号称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证书全国通用,证书可作为持有者上岗就业、晋职考核和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还采取不正当的广告宣传营销手段,“比如在宣传方面,存在制造紧张氛围,实行饥饿营销等方式,宣称本批次仅200个名额,报满即止。”


为了防止家庭教育培训市场各种乱象频出,造成新的社会问题,结合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张志勇建议,首先,将家庭教育指导教师纳入国家职业目录,予以规范和管理。其次,要尽快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制度。再次,尽快出台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专业标准。


“此外,要加强对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培训行业监管。”张志勇说,随着国家“双减”改革的逐步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正处于深刻转型阶段,有的已看上了家庭教育市场。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应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尽快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培训行为市场监管规则。


“还要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对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培训机构的广告行为做出规范,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培训从业者管理,以保障这支队伍的专业性和教育性。”张志勇说。


原文刊于《中国青年报》2022年03月07日

原文链接:https://s.cyol.com/articles/2022-03/07/content_DlAJ0acL.html?gid=VnDMvYk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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