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建成教育强国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愿望,是实现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先导任务、坚实基础、战略支撑,必须朝着既定目标扎实迈进。”从教育大国到教育强国是一个系统性跃升和质变,必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是教育强国建设的必由之路。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改革开放经历了从“改革”到“全面改革”“深化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再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演进。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彰显了将教育向“深水区”推进的国家意志。随着教育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更加复杂,教育决策的复杂性增大,改革举措实施和创新探索的难度增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作出新的战略部署,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本文立足教育强国时代深化教育综合改革逻辑理路,从国家视角梳理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战略主题,提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方法论取向。
一、教育强国时代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逻辑理路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背景、国内外环境、发展阶段、战略任务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个根本性变化集中体现在我国教育迈入了建设教育强国时代,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刻回答教育强国建设面临的“人民之问”“教育之问”“中国之问”“时代之问”“世界之问”等五个重大问题。
(一)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人民之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必须坚持教育的人民属性,深刻回答建设教育强国如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人民之问”,即紧扣人民群众所需所盼,办好公平优质的教育,深刻体现了教育的人民属性,彰显了教育改革的人民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坚守好人民立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问题。我国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矛盾从解决人民群众“有学上”转向了人民群众“上好学”。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教育公平与教育质量形成了互释互构的有机联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必须坚持教育改革的底部思维,把扩优提质的重心放在底部学校,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坚定维护每个孩子享受优质教育的公共教育权益,以教育之力厚植人民幸福之本,以教育之强夯实国家富强之基。
(二)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教育之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育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之基。”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不断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新时代教育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格局性变化,教育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这充分证明,不断深化改革是推进教育强国建设的法宝。只有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才能深刻回答如何高质量建设教育强国这一“教育之问”,深刻揭示了我国教育改革的内生逻辑和历史主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强国建设要“以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治理现代化为基本路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为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从教育大国迈向教育强国,体制机制改革尤为关键,教育体制机制始终是教育改革的重心所在,通过推进教育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体制和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教育现象各部分间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方式,教育层次机制、形式机制和功能机制改革,最终指向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效率、提升教育效能和激发教育活力,为建成教育强国提供原动力。
(三)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中国之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回答好中国教育如何支撑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中国之问”,即加快推进教育强国建设,全面提高我国教育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助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力和能力,深刻体现了教育的战略属性,彰显了教育改革的国家逻辑。
中国式现代化归根结底是人的现代化。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教育是基础,需要培养能够适应和引领未来发展的一代新人,需要通过自主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突破关键技术“卡脖子”问题。教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和支撑,教育现代化为中国现代化建设服务。《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指出:“推进教育现代化发展关键靠改革。”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要把准教育现代化具体内容和解决教育现代化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立高质量创新人才培养与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深度融合的新型举国体制。
(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时代之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数字化是我国开辟教育发展新赛道和塑造教育发展新优势的重要突破口。”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必须站在时代前沿,深刻回答教育强国如何应对第四次工业革命和人工智能时代挑战这一“时代之问”,深入推动教育形态深度变革,促进教育数字化转型,深刻体现了教育改革的时代逻辑。
2011年,德国提出“工业4.0”概念,标志以“智能化”为特征的第四次工业革命孕育兴起。教育数字化成为国际教育改革的重点和趋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对教育的深刻影响,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和教育深度融合,促进教育变革创新,充分发挥人工智能优势,加快发展伴随每个人一生的教育、平等面向每个人的教育、适合每个人的教育、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要顺应智能社会的需求,完善人工智能教育立法,以区域试点推进优质普惠的教育数字化进程,以人工智能技术全面赋能国民教育,推动教育形态深度变革,实现人类社会教育文明的全面转型。
(五)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世界之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我们建设的教育强国必须要有强大的国际影响力。到2035年,我国教育到底强不强,必须放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中来检验。建设教育强国,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必须回答好如何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教育科技人才中心和为人类教育现代化提供中国方案这一重大命题,深刻体现了我国教育改革的世界眼光和人类命运共同体逻辑。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一方面要深入推动教育对外开放,统筹“引进来”和“走出去”,把握世界教育强国教育发展的共性特征和规律,博采众长、兼收并蓄,不断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竞争力和话语权,让中华民族教育、科技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另一方面,要扩大国际学术交流和教育科研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为推动全球教育事业发展贡献更多中国力量。教育有助于消除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中诸如战争、贫困、种族歧视、不平等关键性障碍。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起来的中国教育要为人类教育现代化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二、教育强国时代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战略主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观念束缚和体制机制弊端,全面提高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出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朝着建成教育强国战略目标扎实迈进”的伟大号召。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在全国教育大会总结讲话中指出: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高水平教育开放,构建好有利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面向教育强国建设,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六个战略主题。
(一)深化教育结构改革
结构是事物存在的形式,具体指事物自身各要素之间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方式。结构不同,事物的运行和功能也就不同。深化教育结构改革是推进教育强国建设的重大命题之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分类推进高校改革”“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这一系列要求为深化教育结构改革指明了方向。
调整优化城乡教育结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聚焦城乡教育融合发展,要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一是坚持以城带乡、城镇教育反哺乡村教育,建立城乡教育共同体,带动支持乡村教育发展。二是出台基本教育公共服务标准,以更加规范更高水平的基本教育公共服务标准带动基础教育发展,提升优质均衡的基本教育公共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三是实施底部学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让每个孩子就近就便接受优质教育。
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存在多头管理、类型单一、普职分流制度演变成淘汰教育制度、资源配置差距过大、中等教育和大学教育贯通培养机制不畅等问题。推进高中阶段教育从精英取向的高中教育向大众取向的高中教育、由“金字塔式”的分层教育向“扁平化”的分类教育、从“普职两轨”分流教育向“普职融通”的多样化教育转型,确立高中阶段教育统一为高等教育基础教育的新定位,加快形成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职业高中“三位一体”多样化办学新格局,办好综合高中和科技高中,推进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相融合。
调整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一是优化高等教育区域结构。采取战略举措,总体谋划高等教育的学校布局、学科布局和专业布局。提高中西部地区优质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水平,加快建设与城市群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等教育区域布局。二是优化高等教育类型结构,加快布局和建设一批国家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支持双一流大学和头部企业合作举办应用技术大学、现代产业学院,采取切实措施强力推动地方职业院校全面融入、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三是优化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加快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结构从“金字塔形”向“橄榄形”转变,逐步扩大本科和研究生层次高等教育规模,有序扩大专业硕士和专业博士招生规模。
(二)深化育人方式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要统筹推进育人方式改革。进入21世纪,人类社会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经济社会变动不居。应对这一挑战,培育公民核心素养成为21世纪世界教育改革的共同追求。从知识技能取向的教育转向核心素养取向的教育,必须加快育人方式变革,推动学校教育从基于学科体系的知识传授转向问题解决的素养培育。
坚持五育并举全面育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一是全面构建德育课程育人体系,树立大德育课程理念,以思政课为核心,统筹思政、团队活动、班会、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传统节日主题活动等课程。二是全面构建智育课程育人体系,强化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学科教育。三是全面构建体育课程育人体系,优化体育课程内容与结构,形成基础体育课程、选修体育课程和校外体育活动相结合的教育体系。四是全面构建美育课程育人体系,建立大美育实施体系,形成课程美育、生活美育、文化美育、网络美育大体系,全员、全程、全方位美育大格局。五是全面构建劳动课程育人体系,建立大劳动课程体系,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
建立知行合一实践育人体系。人的素质包括学养、修养和价值观,而人的修养、价值观的培育主要靠经历和体验。核心素养取向的教育必须强化实践育人。一是强化问题解决学习,突出实践导向,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和教育资源,让学生在问题解决中开展体验性学习。二是强化服务式学习,把生活中的各种服务转化为学生的课程,让学生在社会服务中锻炼成长。三是强化跨学科学习,整合数学、科学、技术、工程、艺术、人文社科等多学科知识,设计跨学科课程,开展跨学科学习。
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建设教育强国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学校、家庭、社会要紧密合作、同向发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2023年《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学校主导、家长主责、社会支持的协同育人体系。健全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要形成一致的教育理念、提供支持性教育环境、提高家庭教育素养、发挥各自育人优势、开展协同育人活动。
(三)深化办学模式改革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要统筹推进办学模式改革。办学模式强调学校教育系统的结构优化,即明确办学机构设置和办学制度,确立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等关系准则。深化办学模式改革,是推进教育强国建设,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
促进纵向学段间有效贯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小学、中学、大学有机衔接”。要加快中小幼一体化办学改革,如幼小衔接、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等。为超常儿童提供适合的教育,强化高中和高校人才培养衔接,尝试推行“中国大学先修课程(CAP)”。加快学制改革步伐,推进纵向学段间贯通培养。支持办学一体化,打通学段间资源封闭,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支持课程一体化,弥合学段间教学内容断裂,提高质量综合素质培养。
促进横向类型间融合互通。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的要求。党的二十大提出:“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决定》提出“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深化职普融通改革,高中阶段加快建设综合高中,高等教育阶段在高水平大学加快举办高水平应用技术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由以学校为主导转向以企业为主导,由“生产”“教学”融合转向“产业”“教育”融合,由松散耦合转向实体嵌入,由自发自为转向有组织的行政行为。
探索形式多样的办学模式。办学模式改革包括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等。一是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发挥民办教育优势和活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吸引各类资本进入、健全规范补偿和奖励细则、加强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监管、完善退出机制。二是支持企业创办高水平新型大学,推进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明确学校提供课程、师资等资源,企业提供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在《职业教育改革方案》指导下,依托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职业教育。
(四)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要完善学校管理。教育管理体制包含教育管理系统的机构及之间的隶属关系、管理职责、权限划分的制度安排。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是深化教育主体间的“确权”“分权”“限权”改革。
深化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中国模式”逐渐形成。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一是提高义务教育的统筹和管理层级,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基础上,强化义务教育的市级统筹,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异。二是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统筹管理层级,强化市级政府对高中阶段教育的统筹管理。三是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实施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健全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社区教育理事会,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教育治理关系,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机制。
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新时代以来,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重点围绕行政管理改革展开,形成了协同、分级、多元、开放的管理体制,由管理目标、管理主体及其管理方式、管理权限四个要素构成。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一是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二是加强对职业教育的宏观管理,强化产教融合,以职业教育高质量人才培养支撑现代产业发展。三是加强行业企业参与,强化其对职业教育的专业、课程建设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的资格准入管理。四是完善职业教育评价,建立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的职业教育评价体系。
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新时代以来,高等教育形成了“条块有机结合”的办学体制,加强了省级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的统筹权和决策权,扩大了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一是加强教育、科技、人才统筹管理,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二是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确保高校办学自主权,释放高校办学活力。三是统筹推进高校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建设“政产学研用”共同体,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服务链深度融合。四是推进高等学校分类办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五)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教育综合改革要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指出:“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主持中共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事关教育强国成败。要紧扣建设教育强国目标,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符合我国实际、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党委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五个主体评价改革。落实《方案》要求,要继续推进和深化评价改革。一是完善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切实纠治一些地方唯升学率是从的片面教育政绩观,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教育发展理念。二是完善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评价,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学校工作的根本标准。三是完善教师践行教书育人使命评价,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教师工作的根本标准。四是深化学生全面发展和中考高考招生评价改革,把学生全面发展的学业成就纳入综合评价,完善多元评价、综合录取高校招生制度,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高等教育机会。五是深化社会选人用人评价改革,切实落实政治合格、能力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
(六)深化保障机制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在组织领导、发展规划、资源保障、经费投入上加大力度。”建设教育强国必须加大教育投入,健全教育投入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把教育投入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投入。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首次提出教育财政性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2012年以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均超过4%,支撑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进一步深化教育财政保障机制改革,一是继续巩固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比,强化教育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财力保障,健全政府教育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二是健全中央地方教育投入分担机制,中央教育财政事权原则上由中央本级安排支出保障。三是提高公共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第三方机构提供公共教育服务。四是扩大社会教育投入,促进事业收入、捐赠收入、民办学校举办者投入和其他非财政性经费兴办教育事业力度。五是完善教育预决算公开和监督制度,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三、教育强国时代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方法论
党的二十大提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做到“六个坚持”,要求“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教育强国建设要处理好“五个重大关系”。这一系列论述为教育强国时代课化教育综合改革提供了方法论指导。加强教育强国建设,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要正确处理好以下五个关系。
(一)处理好目标共识与过程多样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凝聚共识很重要,没有广泛共识,改革就难以顺利推进,也难以取得全面成功。”改革越是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越需要上下同心、共渡难关。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要在平衡多元利益格局中明确目标共识,确定改革共赢方案,在共同目标下调和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凝聚教育改革共识的关键在于加强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形成教育改革的统一思想和坚定意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教育发展理念,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育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坚持循序渐进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教育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每个家庭。教育改革的对象是师生,是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各类组织,其利益诉求多样但可以通过明确诉求、加强沟通、形成共识,建立制度体系,追求帕累托最优而非零和博弈;教育发展的过程涉及各级各类教育的体制机制、各种教育要素及之间关系,在共同目标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形成教育改革的最大公约数。
(二)处理好规范有序与激发活力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教育强国要“正确处理规范有序和激发活力的关系”。规范有序与激发活力相统一的本质是在良好的制度规范中充分发挥教育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让教育部门守正创新、学校安心办学、教师潜心育人、学生追逐梦想。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既要健全约束机制以规范教育方向,也要健全激励机制以激发教育活力。
处理好规范有序与激发活力这一重大关系,要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强化教育改革的统一意志,坚持依法依规办学,建立规范有序运行的良好教育生态;要建立健全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精神激励包括情感支持、职务晋升、荣誉表彰、授权、尊重等,物质激励包括薪资、奖金、奖品等,通过合理激励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促进政府高效善治。
(三)处理好统一领导与合作共治的关系
教育综合改革要在集权与分权之间寻找平衡点,正确处理统一领导与合作共治的关系。统一领导必须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提高教育改革效能,但也容易导致教育治理的僵化,容易产生教育专断和官僚主义。合作共治尊重教育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能够调动各方积极性,在合作治理中体现灵活应变,但协调难度大、信息沟通慢,容易产生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统一领导的教育集权和合作治理的教育分权相结合,是对教育权力的相互制衡与优化,是保障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机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根本保证是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要跳出集权—分权二元对立思维,集中法权、下分治权,治权在法权下进行,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优化中央与地方、地方上级与地方下级、地方与教育机构以及教育机构内部之间的权力配置,在上下级教育纵向治理上进一步放权,在同级部门间教育纵向治理上进一步分权,在学校内部治理上进一步合作,让政府成为有能力的有限政府,学校成为有活力的有限学校。
(四)处理好教育资源政府配置与市场配置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要在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的宏观调控下实现教育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要在公平竞争规范、质量反应灵活的市场环境中,加强和优化公共教育服务,必须处理好公共教育资源的政府直接配置和市场间接配置的关系。
通过政府机制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利于教育资源配置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但容易因职能错位、越位、缺位,造成“管得过死”,通过市场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利于提高教育资源配置的效率,但存在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垄断等一系列固有缺陷。教育是公共产品,既要采取政府和市场共同分担的原则,又要运用好政府和市场配置公共资源的两个机制,努力形成市场配置和政府配置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更好发挥公共教育资源的育人效益。
(五)处理好行政管理与依法治教的关系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要在完备的教育法律体系下,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在治理实践中摆脱人为的自由裁量权影响,要在“积极政府”推动发展下,建立教育保障体系和科学发展等有效机制,必须处理好依法治教与政府治理的关系。
法治社会将法律作为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最高准则,依靠法律的理性和权威治理,行政管理是政府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本质上依靠的是掌权者的智慧和权威治理。教育强国时代加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保障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必须坚持行政管理与依法治教相统一,推进教育治理从权威治理向依法治理转变,改变传统的单一行政管理方式,摒弃僵化的行政管理方式、方法,实现教育治理的现代化、民主化,依据法定职责、权限与程序治理教育。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要坚持科学立法,健全教育法律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治体系,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水平,强化教育法治保障。
原文刊发于《中国教育学刊》2024年第11期。作者张志勇,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国家高端智库教育国情调查中心主任,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德育研究分会理事长;作者刘宇轩,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Aq71tf8e24m-_im0aqVt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