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具体体现,蕴含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生成脉络中,凝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我国社会治理的新理念新经验,现代治理精神和中华善治传统在新时代交相辉映。只有将社会治理现代化置于中国式现代化历史进程和理论框架中进行观察和思考,才能清晰把脉其实践逻辑、明确其未来走向、展望其美好前途。从中国式现代化的视野观之,我国社会治理具有独特优势和鲜明特色,为人类治理文明注入了新内涵。
以包容性秩序为取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确保社会既充满生机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处理好秩序与活力的关系,是社会治理中面临的重要课题。秩序是内敛的、安定的、平稳的、合乎理性的,活力是延展的、流动的、活跃的、合乎自然的,这种包容性秩序,考验的是实现二者平衡的艺术。包容性秩序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和而不同的秩序,保障人权、规范公权、维护私权的秩序,市场有效、政府有为、社会有度的秩序,平等参与、民主协商、多元共治的秩序,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相统一的秩序,现代精神、传统文化、世界文明相兼容的秩序,共同富裕、人的发展、社会进步相并行的秩序,是“活力”内在于“秩序”之中的一种社会文明样态。构建包容性秩序,必须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思维,做到统筹兼顾。一是统筹社会治理与社会建设,既着力解决各领域各方面存在的矛盾问题,又筑牢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民生基础工程,从根源上降低矛盾发生率。二是统筹社会治理与社会发展,既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又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缩小贫富差距,推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三是统筹社会治理与社会心理服务,既防范外在风险、提升社会整体安全系数,又预防内在危机、呵护个体心灵的安全感,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以市域社会治理为抓手。社会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贯穿从中央到地方、从城市到乡村、从国家到家庭等不同治理层级,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不同的治理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各类要素越来越向市域聚集,市域社会治理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维度、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程。以市域社会治理为抓手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一要发挥市域立法权的制度优势,科学处理上位法与下位法、硬法与软法、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建立更加成熟完备的社会治理规范体系。二是抓住乡村振兴的战略契机,以科技兴农、生态富农、服务惠农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城乡在物质和精神上互通、互动、互补的一体化格局,使市域成为传统农耕文明和现代文明交错共鸣的场域。三是立足市域“前线指挥部”的关键定位,防控化解政治安全风险、社会治安风险、重大矛盾纠纷、公共安全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等,弥补治理漏洞,健全预警系统,预防风险外溢,使市域成为重大风险的终结地。四是扮好市域承上启下的枢纽角色,全面协调上下、条块、党政、干群等多维关系,系统融合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等多重手段,科学调配政府、市场、社会等多方力量,使市域成为协同创新的新高地。
以法治社会为依归。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依法治理是我国社会治理实现从“管制”到“管理”再到“治理”转型变革的制度驱动力,是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经验和显著特征。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一方面,应重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另一方面,着眼法治本身的现代化价值,把法治作为衡量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在依法维护社会秩序、解决社会问题、协调利益关系、推动社会事业发展,依法优化营商环境、凝聚社会共识、理顺社会关系、守护社会公正、实现美好生活的同时,把内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中的法治,转化为社会成员懂规矩、讲程序、重权利、守诚信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就此而言,法治既是维持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的制度手段,也是释放社会活力、助力社会发展的现代资源。
以数字治理为支撑。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科技,是提升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引擎。数字治理不只是把数字要素像零件一样装入社会治理系统实现效率革命,还要实现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标准化、智能化、专业化,提升其质量和效能。面向未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与数字科技优势相结合,以主流价值导向引领数字治理水平的提升,必将成为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张亮丽名片。新征程上,以数字治理为支撑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综合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统一的社会信用平台;探索完善数据产权和隐私保护机制,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加强数字权利的法理研究,消除城乡区域和群体间的数字鸿沟,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公平现象,避免数字空间内的侵权、垄断和失衡,在算法善治中体现尊重与平等,使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
以中国之治为标识。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加速演进,全球治理体系发生深刻而剧烈的变动,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在增强,风险频发、冲突不断、问题叠加,这构成了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所置身的历史时空。正像中国绝对贫困问题的解决对世界减贫事业的贡献一样,中国社会治理所展示的巨大优势,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希望在加快发展的过程中保持社会稳定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了鲜活经验。新征程上,我们要善于把自身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结合起来,在坚持走自己的路的同时,科学把握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与民主化法治化的全球治理体系之间的共通性,把握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之间的融贯性。此外,还要善于把创造经验和构建理论相结合,在中国式现代化的特殊性中寻找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普遍规律,建构具有思想穿透力和话语融合力的现代化社会治理理论体系,为人类社会治理文明作出中华民族的独特贡献。
原文刊于《光明日报》2023年03月24日 11版,作者郭晔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原文链接:https://epaper.gmw.cn/gmrb/html/2023-03/24/nw.D110000gmrb_20230324_3-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