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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万喆:“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再出发

2013年秋,习近平主席先后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大倡议。10年来,经贸合作作为“一带一路”建设重要组成部分,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双向投资稳步推进、互联互通成效显著、金融合作全面提升,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不断走深走实。10年再出发,要利用好“一带一路”开放网络优势和物流大通道格局,立足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


回顾共建“一带一路”十年,经贸合作取得丰硕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贸易规模不断扩大。10年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货物贸易规模屡创新高,服务贸易蓬勃发展,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为全球开放合作、世界经济复苏注入新动能。2022年,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2.07万亿美元,较2013年翻了一番。2023年上半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货物贸易额6.89万亿元,同比增长9.8%,高于货物贸易的整体增速7.7个百分点,贸易结构不断优化,其中新能源汽车、机床和家用电器对沿线国家的出口分别增长163.3%、49.7%和26.2%。2015至2021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总额累计已达6700亿美元,年均增长5.8%,占同期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从12%升至14.7%,其中数字贸易逐步成为新的增长点。


双向投资持续增长。10年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双向投资不断增长,形成深度融合的分工格局。商务部数据显示,2013至2022年,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由115亿美元升至209.7亿美元,占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总额比重由12.5%升至17.9%。2022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对我国直接投资额达到137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7.2%。此外,截至2022年末,我国企业在沿线国家建设的境外经贸合作区累计投资达571.3亿美元,为当地创造了42.1万个就业岗位。


经贸通道不断完善。10年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充分利用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信息高速路等,打造经贸合作新通道,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拉动区域经济长期增长的能力。同时,打造内联外畅的全球物流网络体系,构建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体系。


金融合作全方位提升。10年来,共建“一带一路”资金融通始终坚持“平等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互利共赢”为运行基础,通过服务重大项目,推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之间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融资体系,助力共建国家实现高质量发展。10年来,共建“一带一路”资金融通渠道逐步形成了以各国国内金融机构为主导,亚洲基础设施投资开发银行、丝路基金为先锋,传统国际金融机构为重要补充的多层次的融资服务体系结构。截至2022年,我国已与20余个“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签署了本币互换协议,与10余个共建国家建立了人民币清算机制,并与近40个共建国家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合作文件,金融服务共建国家企业能力持续提升。


共建“一带一路”走过10年的光辉历程,如今又一次站在了新征程起点上。总体上看,经济全球化大方向没有变,国际格局发展态势对我有利,共建“一带一路”仍面临重要机遇。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共建“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展现出强大韧性与澎湃活力。展望未来,面对当前动荡变革期的世界,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重点从 “夯实平台”“惠及民生” “重点区域”“新发力点”“风险防范”五方面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提高中国在世界范围内进行资源要素运营配置的能力。


一是夯实平台,让共建“一带一路”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循环创造条件。依托上海合作组织、RCEP等区域合作平台,带动更多国家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扩大同共建国家和地区的贸易规模,优化贸易结构,扩大优质商品进口,提升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水平,着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拓展新的市场空间。促进双向投资协同发展,加强内外联动,推动共建国家和地区与我国建立延伸式、嵌入式等多种形式的分工合作模式,提升分工合作水平,完善产业链全球布局。


二是惠及民生。要进一步加强和“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政策战略对接,从共建国家国情、发展阶段和发展需求出发,处理好我国的利益与合作国家的利益之间的关系,共同推进符合共建国家发展水平的项目。突出重点标志性工程,以水、电、路、网等领域民生工程提升共建国家民众获得感,更加聚焦农业、减贫、卫生、健康等领域,优先建设更多“小而美”项目,形成更多接地气、聚人心的合作成果,显著改善当地民众的生活配套设施,提升共建国家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抓住重点区域。要抓住重点区域和国家,使共建“一带一路”更加聚焦中国同周边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与周边率先形成通畅的双循环发展格局。推动RCEP区域经济一体化,提升区域内农产品贸易便利化水平。继续加快推进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成立,形成人口超过15亿的巨大区域市场,打造稳定的产业链和供应链体系,保持高科技领域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相对稳定。


四是聚焦新发力点。深入发展“丝路电商”,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促进跨境电商发展,推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构建数字合作格局。建立稳定的共建“一带一路”医疗供应链,推动“健康丝绸之路”发展。推动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加强新能源、节能环保、绿色基础设施等领域合作。


五是加强风险防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是发展的前提。要对“一带一路”建设项目进行政治、经济、债务、生态等方面安全的综合风险防控,有效防范化解共建“一带一路”经贸合作风险。完善“一带一路”建设信息采集、数据管理和监测预警体系,及时预警预测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进一步优化国别环境、风险评估等公共信息产品,协同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有效维护海外利益。


原文刊于《中国贸易报》2023年8月17日头版要闻;作者万喆,系北京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学院研究员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tradenews.com.cn/epaper/content/2023-08/17/content_854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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