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应科学把握共建共治共享的内涵,不断夯实社区建设的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效能。
1、加强基层党建,引领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的重要内容。党的基层组织是社区治理的核心组织力量,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能力能够确保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社区治理优势。不断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必须发挥党建引领制度优势,全面厘清各类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和相互关系,确保党的领导坚强有力、政府依法履职尽责、社会力量高效协同、社区居民全面参与。
城市社区治理应注重发挥党建引领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坚持正确的社会治理方向,在统筹协调、平台搭建等工作中体现党建引领的“高度、温度、精度”,确保社区党组织建设坚强有力。以基层党建引领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建设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是关键。纵向上,优化社区的党组织设置,构建“社区党委(党总支)+网格(居民区)党支部+楼栋(院落)党小组”的社区组织链条。横向上,探索推行党建协调机制,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社区“两委”班子交叉任职,在街道成立综合党委统筹管理辖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协调工作,加大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新兴经济组织中组建党组织力度,实行社区、物业、网格、业委会等党组织负责人交叉任职、双向进入。网格上,优化调整网格设置,打造集基层党建、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为一体的“全科网格”,引导社区治理朝着合作共治、法治保障、德治教化、智治支撑的方向发展。
2、尊重居民主体地位,擘画城市基层治理“同心圆”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与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有着内在一致性。全过程人民民主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强调治理参与主体、渠道、方式、内容的全面性,同样,城市基层治理体系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尊重社区居民的意志和主体地位。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推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向社区延伸,大量行政事务涌入社区,社区治理面临治理规模过大和治理资源稀缺的矛盾,不可避免存在着基层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对此,需要重申居委会的基层自治组织属性,将社会力量吸纳进来,下沉基层社会治理单元,共同促进基层社会建设工作良好有序开展。一方面,统筹社区内部资源,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主阵地,链接业主委员会等群众自治性社区组织,深化党群自助互助。借鉴“会客议事厅”“党政群共商共治”等现有可推广复制经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探索社区事务由社区居民协商解决的新模式。同时,创设社区公共空间,为社区公共活动提供阵地资源,建立起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另一方面,广泛链接社会资源,积极鼓励和支持党群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到社区治理中,着重发挥社会主体的专业化治理优势,不断推进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
3、注重数字赋能,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智慧化水平
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新兴数字技术不断迭代升级,有效丰富了城市基层数字治理的“工具箱”,以数据技术赋能驱动基层治理已成为共识。数字技术赋能基层治理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拓展应用服务场景,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积极探索推进智慧街道建设,提供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社区生活服务、社区治理及公共服务,通过数字赋能着力提升社区治理智慧化水平,展现多样化的数字治理模式新图景。
在文化宣传方面,积极发挥政务媒体效能。政务新媒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是引导网上舆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阵地。为此,应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强化与社交媒体联动合作,做好理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在政务服务方面,不断推动服务平台智慧化。按照“共性平台部署+个性特色应用”的整体思路,梳理出辖区内社区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需求,开发建设智慧社区一体化服务平台,深化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消除“数字鸿沟”,加强区域信息数据资源整合汇聚,推动“区域一张图”更加完善。
在信息处置方面,着重防范网络安全风险。创新网络执法体制机制,深入开展“互联网+公共安全”行动计划等专项整治行动,坚持街道“一盘棋”规划建设,将辖区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纠纷调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业务进行整合,做到主动发现问题、内部解决问题,实现未诉先办。
4、吸纳多元治理力量,共同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在城市基层治理中,随着治理重心下移和治理精细化的要求,逐渐形成了市政府、区政府、街道和社区的“两级政府、四级管理”的多层次城市治理结构,也形成了以社区为单元的基层治理模式。社区是由多个独立空间小区组成,不同小区居民之间缺乏共同的生活经验,缺乏情感联系和利益关联。因此,需要根据治理情境合理吸纳多元治理力量参与城市基层治理。
一方面,联合高校、专业社会组织,依据社区不同场景,协助本土社工进行社区治理,推动社区开展多元主体共治。以公益联盟、社会组织联合会等形式链接辖区资源,逐步支持和培育各类专业化、多元化和自治化的社区组织和社会组织,如业主委员会、志愿者团体、慈善机构等,扩大其在社区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提高其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推动社区工作者从职业化向专业化转变。一是建立健全专业的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岗位等级、福利待遇、选拔考核、晋升路径等,以专业化的考核、职业化的聘用留住优秀人才。二是为社区工作者提供分层分类多元化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社工展演”“优才计划”“以干代训”“社区多元主题共学”等形式,为社区治理奠定人力资源基础。三是建设韧性社区,熟练运用预测预警、风险防控、事件应急、教育感化、心理疏导等机制,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接诉即办、“吹哨报到”、网格化机制,用专业化治理方式共同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5、增强法律意识,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义,基层治理法治化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需要将实践中多元主体的实质性参与纳入法治体系,明确政府与群众在治理过程中的边界,同时明确政府与社会合作的方式和范围。
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增强法治观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就在身边。
着力维护基层稳定与安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高效化,有效防范与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扫黑除恶常态化,保持基层稳定、群众平安;强化基层治理网格化水平,提升基层安全治理效能。
加强民生重点领域法治保障,从促进公共法律网络全流程规范管理、加强社会困难群体法律服务、打击民生领域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等角度发力,做好流动人口户籍管理、老幼群体生活服务、特殊人群服务、房屋拆迁理赔安置及矛盾纠纷预防处置、社区生活文明规范等法规和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系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民生问题,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层级和专业化水平,用法治维护人民安居乐业。
原文刊发于《光明日报》2024年5月31日第6版;作者连宏萍、刘丽莉,分别系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副教授,均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原文链接:https://epaper.gmw.cn/gmrb/html/2024-05/31/nw.D110000gmrb_20240531_1-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