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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徐琳瑜、武文浩: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力低碳美丽中国建设

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重要讲话中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庄重承诺。这一基于科学论证,并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所提出的中长期发展战略指引,反映出了我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大国担当。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双碳”目标,是我国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要求。


“十四五”时期,我国已进入了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阶段,这是中国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关键五年,也是助力我国实现2030年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的窗口期和深水期。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已成为取得环境治理效益与气候减缓效益双赢,继而推动全社会绿色可持续转型和低碳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协同是基础


大气污染物同二氧化碳具有高度的同根同源性。据2020年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2017年我国全年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696.32万吨,氮氧化物1785.22万吨,颗粒物1684.05万吨,部分行业和领域挥发性有机物1017.45万吨。从具体的污染物排放源和产生过程来看,工业源各类污染物排放占比均为最高,污染物主要源于涉及能源燃烧的加热、冶炼、锻造等工艺过程,以及涉及煤炭、天然气等燃料燃烧的火力发电过程;移动源所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源于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过程中所利用的汽油、柴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燃烧;生活源所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则主要来源于炊事、供暖等活动中煤炭、油品以及天然气燃烧。由此可见,人类活动所引起的能源生产和消费过程是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排放来源。能源生产消费过程同样也是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加之大气污染物排放同温室气体排放在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都存在着较高的同质性,大气污染物治理同温室气体治理在协同管控思路设计、协同管控方法选择、协同管控方案制定以及协同管控效应评估方面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因此,要在深刻理解协同学理论内涵基础上,精准把握“减污”同“降碳”两个子系统之间相互合作、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实现两个子系统的目标协同、区域协同、路径协同以及政策协同。


其中,目标协同,是要将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目标相融合,实现“双碳”目标和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有机统一;区域协同,是要通过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等手段,加强区域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联防联控,根据排放强度和总量进行分区统筹管理;路径协同,是要将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减排的金融路径、产业路径、生态路径相协调,研判产业转移、产业能源结构调整、用地规模变化、国土空间绿化等综合情景下协同减排效应;政策协同,则是要关注政策的连贯性和有效性,打通污染物治理和温室气体排放治理的管控壁垒,建立起完善的减污降碳协同体制机制。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增效是关键


协同效应发挥得好,可强化内部各子系统的功能,更好地发挥系统的整体功能性。但与此同时,如何耦合“减污”和“降碳”两大主要生态环境治理策略,从而产生“1+1>2”的效果,值得进一步思考。


首先应加强顶层设计,做好减污降碳机制建设。将温室气体作为一种约束性排放物逐渐纳入现有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中,实现减污和降碳协同的有法可依;制订和完善涉及碳排放的相关指南,规范指导碳排放监测、评估、核算、核查等工作,并同现有的空气质量标准、绿色产品与清洁生产技术标准、化石燃料开采与消费标准相融合,形成温室气体排放管控标准体系;强化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的联合监督执法,并将碳排放管控任务纳入到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形成减污降碳相关政绩考核标准,督促各级部门加强污染物和碳排放的协同管控。


第二要紧紧牵住“能源消费管控”牛鼻子,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发展绿色可再生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使用比例,合理控制传统化石燃料用量,特别是煤炭使用比例,推动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绿色制造业,重点关注电力、钢铁、水泥、煤化工等高耗能产业生产工艺和流程革新,推进传统工业部门向低碳化生产转型,提高单位能源产出率;调整交通运输方式和结构,提升交通运输工具能效,推动运输工具电气化进程,逐步淘汰“黄标车”等高耗能运输工具,货运方面全面提升铁路和航运等多式联运效率,客运方面加大公共交通和共享交通投入比例,加快港口、空港等区域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利用风能、潮汐能等清洁能源;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构建绿色低碳社区,通过引导居民选择绿色出行、降低一次性制品使用等方式等减少生活能源间接消耗量,形成全社会低碳绿色循环发展新风尚。


第三要加强国土绿化空间规划管理,形成减污降碳生态方案。生态系统通过植物光合作用、呼吸作用、蒸腾作用以及土壤、湖泊等环境介质呼吸作用、沉积作用等共同作用,在碳循环和污染物沉降中扮演重要角色。要针对已有自然生态系统进行生态环境工程修复,从而起到降低大气污染物土壤沉积风险、提高生态系统生产力,提升碳固存量等作用,这其中包括林地、草地恢复与保育工程,自然湿地修复与人工湿地设计,生态河道建设与污染湖泊治理等。同时,通过对当前生态用地格局进行合理调整,推动生态系统的功能性优化,实现区域环境容量和碳汇提升,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类型转变、空间结构配置优化,土地高生产力植物、作物培育,农垦种植模式调整等。通过科学的管制措施将生态系统自然恢复力以及碳汇量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包括林地轮伐和补种,林地草地病虫害、水蚀风蚀防治,森林草地防火等措施。


第四要定期评估减污降碳成效,合理规划调整减污降碳协同路线。参照《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等技术性指导文件要求,结合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产生机理和排放特征,进行排放源分类和排放边界界定;在综合考虑历史排放特征,以及分析人口数量、经济规模、能源消费结构和强度等因素对于污染物和碳排放影响的基础上,设定不同发展情景对未来排放趋势进行模拟。应用系统学原理和协同学理论,对污染物减排和温室气体减排的相关性和耦合性进行预测,并同污染物或温室气体单一减排路径下排放量进行横向对比以分析协同成效。根据协同成效分析结果,明确污染物减排和温室气体减排所组成的协同系统在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单核带动机制和双核驱动机制,为制定中长期减污降碳协同路线提供依据。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站在“十四五”的新起点,在应对气候变化、保障能源安全、提升环境质量、推动绿色转型、实现永续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下,更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锚定减污降碳协同发展目标,系统总结生态环境领域和产业能源领域所发生的深刻变革和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坚定信心,凝心聚力,向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原文刊于光明网理论频道;作者徐琳瑜,系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武文浩,系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

原文链接:https://share.gmw.cn/theory/2022-06/29/content_358451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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