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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晁福林:导夫先路: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的观念认同

中华民族起源、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渊远流长。大体说来,秦汉大一统帝国的建立是中华民族形成的标识。我们常说的先秦时期乃是中华民族起源和形成的时期。在中华民族形成期里,观念认同是诸族交往与融汇的十分重要的先决条件,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一、观念认同:中华民族形成的思想基础


“观念”是一个极大的认识范围,大凡对于某项事物的认识都可以称为某种观念,例如关乎事物的看法,对于思想的认识可以称为“思想观念”,对于逻辑的认识可以称为“逻辑观念”,对于经济的认识可以称为“经济观念”,对于文化的认识可以称为“文化观念”等等。在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观念认同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是神灵世界里的最高主宰的观念以及伦理道德观念,它们是诸族融汇的先导。


中华民族形成时期,星罗棋布的诸氏族、部落、部落联盟集团等的相互交往,必须有大体一致的观念,这是相互交往的基础,或者说是先决条件。信仰世界的相互影响,逐渐形成对于至上神认同的一致。社会基本道德观念的相互影响,逐渐形成基本一致的价值判断标准,达到道德观念的相互认同。我们这里简称为“观念认同”。上古时代诸氏族、部落等的相互对话,以及夏商周三代诸邦国的交往,必须有大体一致的善恶的价值标准。反过来说,若无大致相同的善恶标准,就不大可能对话和交往。对此,我们可以举春秋前期的一件事情进行说明。春秋前期,宋国叛臣宋万弑君叛乱,他败亡后,其党羽名猛获者逃到卫国躲避,宋国向卫索要,卫初不欲,卫大夫石祁子说:


不可。天下之恶一也。恶于宋而保于我,保之何补?得一夫而失一国,与恶而弃好,非谋也。


石祁子认为,天下所厌恶的人是一样的。那些乱臣贼子,哪个国家都不欢迎。猛获在宋国作恶跑到我们卫国寻求庇护,我们庇护他对卫国有何好处呢?庇护了这个恶人就是失去与一个国家的友好,跟恶人相好而拋弃友国,不是好的选择。石祁子这番话说服了卫国,遂将猛获交付宋国。石祁子这番话的理论根据就是天下各国的好恶标准是一致的,猛获在宋国是恶人,到卫国依然是恶人,不能因保护恶人而影响国家大事。天下各邦国判断善恶的标准一致了,许多道理就能够讲清楚,相互交往就有了基础。我国古代有识之士历来坚持天下的好恶、善恶标准的一致性,认为这是天下太平的基础。也有人联系到古史来讲此一问题。明宣宗朱瞻基说:


舜举十六相诛四凶而天下悦,此以天下之好恶为好恶也。齐威王封即墨大夫以万家而烹阿大夫齐国大治,此不以左右之好恶为好恶也。


他所说的舜举之事,见《尚书·舜典》,述五帝时事。此事《左传》文公十八年亦有记载,说帝舜选拔高阳氏的才子八人管理天下的土地之事,天下之民很高兴,称此八位有贤才的人为“八恺”,意即八位杰出人才。帝舜还选拔高辛氏才子八人管理天下的教化,天下之民也很高兴,称这八人为“八元”,即八位顶尖级别的有德操的人才。由此可见天下之人对于贤、德等伦理道德的认识有了基本一致的标准。所举齐威王事见《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述战国时事。齐威王表彰办实事的即墨大夫,烹杀只求虚誉而佞事国君的阿大夫。齐威王治国有方,不信谗言和虚夸,唯以治绩看好坏,可见其评判的标准是很正确的。朱瞻基认为五帝至战国时期实有天下一致的好恶标准。这种天下有共同价值标准的情况对于那个时段,诸氏族、部落以及诸邦中的相互交流显然是很重要的。


二、道德伦理观念:中华民族形成期的基本原则


相传在五帝的时代,天下诸族已经有了大体一致的评判标准,例如人们评论舜,说他能够“烝烝治”,即孜孜于恪守孝道,在尧年老传授治理天下权力的时候,天下诸侯皆“朝觐”于舜,并且“讴歌舜”,拥戴舜为领袖。可见那个时代天下之人好恶应当是一致的。


春秋时期各诸侯国聘问、会盟之事甚多,各国交往时总是强调共同的观念,如著名的有晋楚宋鲁等14国参加的“弭兵之盟”(公元前579年),其盟约即强调“无相加戎,好恶同之,同恤灾危,备救凶患,……交贽往来,道路无壅”。其所提到的不以兵戎相加等项约定,皆是诸国认同的价值行为标准,即所云之“好恶同之”。如果人们的“好恶”标准不同,则会有不同的结果,依照《管子·禁藏》篇的说法便是“好恶不同,各行所欲,而安危异焉”,好恶标准不一,便会影响到“安危”,可见其重要。战国时人认为天下之人都应当有仁爱的观念,由此可以导出礼义、好恶等许多伦理道德的标准观念。他们说:


修恭逊、敬爱、辞让,除怨无争,以相逆也,则不失于人矣。尝试多怨争利,相为不逊,则不得其身。大哉!恭逊敬爱之道,吉事可以入察,凶事可以居丧,大以理天下而不益也。小以治一人而不损也。尝试往之中国诸夏蛮夷之国,以及禽兽昆虫之地,皆待此而为治乱。


按照这里的设计,从天子到四海之内的诸邦族,伦理道德标准一致,都能够行恭逊、敬爱、辞让的道德情操,那么,“中国诸夏蛮夷之国”皆会达到和谐相处的局面。综而言之,上古时代,诸氏族、部落、部落联盟集团等之间的相互交流、认同,大体一致的好恶、善恶、是非等价值标准是十分重要的,换言之,唯有大体一致的伦理道德标准,诸族间才能够进行交往、融汇。


然而,各氏族、部落、部落联盟集团之间,并不总是田园牧歌般的和谐,有时候也会出现矛盾、斗争,如何解决其间所存在的问题,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任务。在上古时代,社会智识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应当是采取“神断”的办法来解决的。文献记载“神断”的著名事例是春秋时期齐国一桩公案的裁决,《墨子》记载此事如下:


齐庄君(公)之臣有所谓王里国、中里徼者,此二子者,讼三年而狱不断。齐君由谦(兼)杀之,恐不辜;犹谦(兼)释之,恐失有罪。乃使之人共一羊,盟齐之神社,二子许诺。于是,(刭)羊出血而洒其血,读王里国之辞既已终矣,读中里徼之辞未半也,羊起而触之,折其脚,祧神之而槁之,殪之盟所。当是时,齐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齐之《春秋》。


据墨子亲见的齐《春秋》记载,齐庄公三年不能裁断王里国、中里徼两人的狱讼。齐庄公欲皆杀之,恐杀不辜;欲皆释之,又恐让有罪者逃脱。于是让他们每人贡献出一只羊,让羊血洒滴在社主上,让他们二人在齐国的神社前盟誓,中里徼读誓辞不到一半时,羊跳起将其触死。因此裁断中里徼有罪。这件事齐国的人皆看到或听到,并且在史书里郑重记载。靠羊的触碰而定谳,羊的触碰代表了神意,并为国人所认可,显示了神断的威严。这也显示了当时齐国人神灵观念的一致。


三、天命:神灵观念中的最高主宰


相传在五帝时代,黄帝成就巨大,其原因就是“鬼神山川封禅与为多焉”,意即鬼神之事居功至大。帝颛顼时“依鬼神以制义”,“絜诚以祭祀”。帝喾时“明鬼神而敬事之”,帝尧曾经“观天命”。帝舜则“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辩于群神”。总之,通过让诸氏族、部落、部落联盟集团,祭祀共同的神灵,达到观念上的基本一致,为诸族的融汇开辟了观念认同的道路。上古时代,神灵观念是多种多样的,对于各氏族、部落、部落联盟集团相互交流和融汇而言,这些神灵信仰最为重要的是至上神的信仰要趋于一致,纵观上古时代的传说及相关的文献记载资料,形成中华民族的诸氏族、部落、部落联盟集团等的信仰中至上神是一致的,那就是“天”与“帝”。


上古时代,较早的文献称之为“昊天”,距今3000年左右的商周时代视天为至上神,它有意志,能呼风唤雨,主宰世间人事,商代甲骨文里没有真正表达天的文字,而每与“帝”字通用,周代始制作出真正的“天”字。人们对于天的直观印象仅在于广大,对于深邃辽阔美妙无比的天,只当作神灵对待,尚未见到有对它的具体描绘。就连善于状物写景的《诗经》也只是以“昊天”、“苍天”、“皇天”称呼它,真正对天形象化描写的是商周之际过了1500多年后的南北朝时期。那个时期,相传有一首用鲜卑语写成的北齐民歌《敕勒川》,后来翻译成汉语,其中有云“天似穹庐,笼盖四野”。这里写天好像是中央隆起四周下垂的毡帐一样笼盖着四面的原野。天的这种境界镜像,让人们看到了北方游牧民族人们的心灵世界的一角。在他们的印象里,天就像一顶硕大无比的毡帐。商周时人写不出这样形象化的诗句,大概是因为当时的人多不住毡帐的缘故。


殷商时代虽然没有“天似穹庐”那样的描写,但却有祭祀天神的大量卜辞,其中透露出的观念便是对于天神的绝对信服。这种信服到了周代便衍化出“天命”观念。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许多障碍皆可由至上神的裁定而通过。关于至上神对于天下之人的重要,我们可以举战国时人的一个说法来证明。战国时人认为最高信仰和基本的伦理道德观念的一致,其影响是巨大的,其谓:


声名洋溢乎中国,施及蛮貊,舟车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日月所照,霜露所队(坠),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故曰配天,唯天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


这里所强调的天下之人,包括中原地区“华夏”之人,也包括“蛮貊”之类的其他族人,天下之人虽然皆“尊亲”,但尊亲必须以至诚的态度“配天”,即让自己符命天命。“天命”观念重要意义于此可见一斑。


对于这个至上神灵观念的起源、发展及其作用,是我们应当着重阐释的内容之一。这些阐释力图说明的是在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观念认同的发展道路,说明它如何奠定了天下之人理念一致的基础。远古先民的精神世界里面,神灵占据了特别重要的位置。被天下诸族认同的观念是那个时代天下诸族集体的精神财富。上古时代,尤以天神最为要紧,其他的如祖先神和名类繁多的自然神则处在次要地位。观念的趋同是经历了长时段才得以完成的。假若不经过这样深刻而漫长的路径,而是生硬地将诸氏族、部落捏合为一体,那不仅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即便有短暂的揑合,那也是决不可能持久的,终究还是以分离收场。由此我们可以说,这条路径是上古时代氏族、部落发展的历史必由之路。中华民族的历史进程便是历经此路径而成功的光辉范例。


四、活力无限:中华民族形成过程的思想影响


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的思想基础,与当时天下之人的观念关系密切。我们所说的“观念”,亦即人们对于客观外界事物的看法,是一种思想活动。其所包括的范围是很广泛的。可以说所有的事物皆可被认识,这种认识就是对某一事物的“观念”,从广义的范围来讲,对于中心权力和中央国家的认同,也是“观念认同”的一个部分。远古先民的精神世界里充斥着无数的神灵,其中最为要紧的是天神,其次是祖先神,至于名目繁多的自然神则处于次要的地位。无论是氏族或部落的成员抑或是群体,都十分需要强有力的神灵的佑祜,使其逢凶化吉,免遭灾祸。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星罗棋布的天下诸氏族、部落、部落联盟以及部落联盟集团相互认同,要从认同共同的至上神灵为进路。在人们普遍痴迷于神灵世界的时候,至上神是氏族(直至部落联盟集团)公认的关乎命运的最高主宰。有了公认的至上神,各氏族、部落才有认同的共同的思想基础。在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至高无上的神便应运而生,成为众多氏族部落信仰世界里的共同主宰。这个至上神,那就是“天”。说到“应运而生”,似乎是朝夕之事,其实就我国上古时代的历史发展情况看,这一过程却是历经了夏商周三代,近两千年的时间,才臻至完成的。之所以需要如许之长的时段,是因为在当时的智识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人们需要先认识“天”,才能够进而幻化出天帝、天命的神灵,再进而产生出“天下”之观念。可以说,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对于作为最高主宰神灵的“天”的认识的一致性,是非常重要的。


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国家认同”是天下诸族对于中心权力和中央王朝合法性的认可,而这个认可的核心理念就是中心权力和中央王朝所拥有的治理天下之权来源于“天命”,而共同的“天命”信仰则是其基础,所以探究那个时期人们的天命观念乃是研究那个时代“国家认同”的重要课题。屈原《离骚》诗云:“乘骐骥以驰骋兮,来道(导)夫先路”,南宋时期的洪兴祖注云:“将驱先行”。屈原这句诗的意思是说,若有人乘骐骥驰骋前来,他愿意为其前驱,引导他们前进于为圣王服务之路。我们讲中华民族形成过程的“导夫先路”,意即以共同的天命观为核心的“观念认同”为氏族、部落、部落联盟集团的融汇开辟了道路。


再扩大了说,观念认同,是那个时代诸族间相互了解、相互包容的基础。简单来,,好恶一致,行动才会有共同的方向。李太白诗云:“巴陵无限酒,醉杀洞庭秋。”洞庭之波源自巴陵。我们可以说,中华民族形成的波澜壮阔源自诸族间的观念认同。


文章原载于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2期,作者晁福林,系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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