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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章文光:民族要复兴 乡村必振兴

2月3日至5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贵州考察调研,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向全国各族人民致以美好的新春祝福,就脱贫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的化屋村曾经是当地的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实施以来,化屋村抓住修建旅游路、易地扶贫搬迁等帮扶措施带来的历史性发展机遇,通过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和旅游业,鼓起了百姓的“钱袋子”,营造了宜居宜业、乡风文明的新环境。


化屋村的脱贫致富之路,是中国脱贫攻坚伟业的典型缩影。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8年多持续努力,中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已经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以化屋村为例,应以乡村旅游发展为抓手,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加快合作社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建设,引领全村产业从家庭式分散经营走向规模化经营,走出一条农户增收入、合作社增活力、村集体增资产的高质量产业振兴之路。同时,用好驻村工作“挂包帮”机制,完善基层党组织、基层民主治理和依法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探索更加有效、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新体系。


就全国来说,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必须读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脱贫地区“三农”问题的新气象、新趋势、新情况,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守护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紧紧抓住未来5年脱贫攻坚过渡期,坚定不移、加快步伐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首先,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产业发展条件,推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关注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和边境地区等重点区域,着力缩小道路、信息、治理能力等方面的城乡产业差距,推动脱贫地区生产要素城乡双向流动。其次,在过渡期内加快强化技能培训,注重智志双扶,增强脱贫群众的内生动力,强化脱贫地区自主“造血”功能,完善农村人才“选育用留”配套机制,为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人力资本,打通人才要素城乡双向流动的堵点痛点。最后,脱贫地区要加快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加快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进程,探索完善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为农民市民化提供制度保障。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脱贫地区走向乡村振兴离不开新发展格局的构建,必须一手抓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手抓农村消费市场培育。一方面,在延长农村产业链、高效利用资源方面加快探索。脱贫地区需积极探索把产业帮扶措施升级为产业振兴措施,以应对乡村振兴阶段新旧动能转化的客观要求,让农村生产的农产品、工业产品、服务型产品在质量和数量方面更加符合消费者需求。另一方面,以就业为抓手,增加群众稳定收入,让农民敢消费;完善水电路讯网设施,便利工业品下行通道,丰富农村地区可选择消费品品类,让农民能消费;巩固社会基本保障举措,防止返贫,让农民愿消费,多措并举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乡村振兴,天地广阔。只要我们按照总书记重要指示,继续齐心协力干、加油好好干,就一定能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老百姓的日子越来越幸福甜美。




原文刊载于《光明日报》2021年02月10日 09版;作者章文光,系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农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原文链接https://epaper.gmw.cn/gmrb/html/2021-02/10/nw.D110000gmrb_20210210_2-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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