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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试验区工作会在京召开

7月20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实验区工作会议”在北京市召开。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教育督导负责人、35个首批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实验区负责人、各级教育质量监测机构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及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相关领导和同志共约2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北京师范大学校长、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主任董奇,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巡视员胡延品出席会议并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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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奇指出,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自2007年成立以来,作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监测工作的专业机构,经过八年试点监测,汇聚了全国相关领域的资源和力量,实现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指标、工具和数据库从无到有,监测内容从单维到多维,监测范围从部分省到覆盖全国等多方面重要突破。2015年4月,《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发布后,中心根据《方案》要求,于2015年-2017年组织实施了第一周期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抽取了近千个县(市、区)的数十万名四年级、八年级学生参加测试。同时,还对近数万名中小学校长、学科教师及班主任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中心每年为参测的省和县出具质量监测结果报告,客观呈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情况和学校教育教学状况。3年来,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共组织了9场分片区的监测结果报告反馈会,为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样本县区现场解读了省域、县域监测结果报告,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网络已逐渐铺开。在此形势下,为充分发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诊、咨、督、促、导的多重功能,启动监测结果的应用工作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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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延品指出,教育部督导局非常重视教育质量监测和结果应用工作,目前,全国已有20余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省级监测机构,近30个地市以及90余个区县也纷纷成立了监测机构,各地在教育质量监测和结果应用方面,正在进行探索和实践,以期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学生唯一标准的做法。但当前重监测轻应用的情况还比较普遍,部分地区的教育质量监测报告被束之高阁。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从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高度出发,在全国范围内甄选了35个县(市、区)作为首批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实验区,通过专业指导,搭建交流共享平台等举措,探索监测结果应用的有效途径。希望各地把握时代机遇,省、市、县联动推进实验工作,不断完善制度设计,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监测结果应用经验,力争早日在全国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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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副主任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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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副主任胡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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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任洁介绍广东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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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张晓玲介绍北京市经验


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与实验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实验区教育局签订了《共同推进国家义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工作协议》,并为35个实验区颁发了证书。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副主任罗良、胡平平分别就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理念和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的有效使用做主题培训。之后,广东省和北京市的代表就省级监测结果应用做了经验分享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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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党总支书记任萍对监测结果应用实验县下一阶段的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参会人员围绕监测结果应用展开讨论。最后,甘肃省庆阳市和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的代表分别就市级与区县监测结果应用的经验做了分享。


此次“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实验区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第一批监测结果应用实验区工作的正式启动,也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事业在新时代、新形势下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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