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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共建协议

10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高等院校合作共建签约仪式在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举行,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韦蔚代表学校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旭辉正式签订合作共建协议。此次签约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要求,发挥首都教育和人才资源优势,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协同育人机制,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服务保障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北师大法学院院长梁迎修教授、副院长阴建峰教授一同参加了签约仪式。



北师大法学学科向来注重与北京市司法机关尤其是法院系统的交流合作。早在2012年,北师大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即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签订了为期三年的交流合作协议书。2015年9月,双方经友好协商再次续签了为期三年的交流合作协议。当时,《人民法院报》对此作了专门报道,认为此举扩大了北京高院与在京法学院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对于完善法官与学者、理论界与实务界之间的合作交流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北师大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还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等不同级别的法院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北师大与北京高院的此次合作系双方既往良好交流合作关系的延续。此次北师大位列北京高院选择集体签约的9所高等院校之一,也是北京市法院系统对北师大以及法学学科实力的充分认可。该协议将由北师大校地合作处、法学院负责具体执行。


根据此次签订的合作共建协议,双方将在学术研究、培训培养、高端智库、实习实训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建,该合作协议的效力及于全市三级法院。这为北师大法学学科强化与首都法院系统的交流合作提供了新的契机,也为北师大立足首都、服务首都、融入首都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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