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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教职员工防控信息摸排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处在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保障每一位教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更加深入、细致、全面地做好教职员工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万无一失,现将有关工作再次重申并通知如下:


1、各单位(含所有类型的单位)领导班子要切实落实防控责任,所有教职员工要切实落实学校有关防疫工作的各项部署和工作安排。对于教职员工返京安排,坚持做到:(1)现在身处湖北地区的教职员工按要求留在当地,具体返京时间等待通知;(2)近期前往或经停湖北地区并已返京的教职员工,或近期接触过湖北地区人员的教职员工,须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3)从湖北以外地区返京的教职员工须居家观察14天。观察期间,按要求监测体温,有异常情况需及时向本单位联系人报告。


2、各单位在防疫期间要密切掌握各自单位每一位教职员工的基本动态,确保“点对点”联系每位教师,及时、准确地了解每位教职员工的疫情防控情况,特别是所在地区、健康状况,关心每位教职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情况。


3、全体教职员工要发挥主人翁意识,密切配合学校整体防疫工作,每日自觉主动、及时准确地报送个人防控信息。教职员工须于每日12时前按时、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特别是对于是否身处湖北地区、是否曾前往或经停湖北地区、是否与往来湖北地区的人员接触、是否存在发热等症状、是否与确诊(疑似)患者有接触等重要信息。


4、各单位须于每日14时前完成单位信息审核报送,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人员范围务必做到全覆盖,包括事业编、校聘、院处聘、挂靠单位劳动合同制、博士后、离退休教职员工、外籍教师等等。各类型教职员工信息报送方式为:


(1)内地在职教职员工每天通过学校企业号微信“A疫情防控”栏目报送,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上报。


(2)港澳台教师、外籍教师在每天通过 “A疫情防控”报送的同时,各单位请将相关情况通过线下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ipo2@bnu.edu.cn


(3)离退休教职员工信息汇总后每天通过线下报送离退休工作处,ltxgzc@bnu.edu.cn


(4)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教职员工信息汇总后每天通过线下报送教师工作部,dwjsgzb@bnu.edu.cn


(5)校内幼儿园、小学教职员工信息每天通过线下报送培训与基础教育管理处,jpczsfx@bnu.edu.cn


(6)各单位住学校集体宿舍教职员工信息变化情况每天通过线下报送教师工作部,dwjsgzb@bnu.edu.cn,无集体宿舍单位不需填报。

(7)对突发特殊状况,请随时报告并及时通知学校相应联络人。


5、对于瞒报、迟报、谎报、漏报的单位和教职员工,需提交情况说明,学校将视情况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6、各单位须每日对本单位教职员工防控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线上数据可由联络人统一导出),对以下几类人员要重点关注,及时联系、督促进行隔离,了解隔离情况和身体健康情况,建立台账。需重点关注的人员包括:现在身处湖北地区的教职员工,近14天内曾前往或经停湖北地区的教职员工,近14天内与往来湖北地区的人员有接触的教职员工,及存在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教职员工,14日内与确诊(疑似)患者有接触的教职员工等。


各单位重点关注人员防控台账(附件),于每日16时前通过线下报送教师工作部,dwjsgzb@bnu.edu.cn。原隔离日报表已统一于台账中,不再单独报送。


联系人:教职员工专项工作组    许成伟  13811958896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刘  涛  15001015199

       离退休工作处          高  飞  13611007891

 



 

    北京师范大学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

教职工专项工作组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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