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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黄荣怀:以教育数字化构建学习型社会基座

当前,推进面向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大国建设,教育数字化转型是关键手段,而数字化教育则是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大国的核心组成部分。学习型社会的建设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既需以数字化为杠杆撬动学校教育的变革和转型,又要辐射和带动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系统的重构,是一种涉及全民全社会教育的数字化转型。


与传统学习型社会的内涵不同,数字时代学习型社会最突出的特点是学习对象全覆盖、学段全覆盖,支持多样化的学习模式,坚守学习个体的包容性与学习机会的公平性,并实现跨学习空间的智联融通,对于多元化学习需求表现出很强的适应性。教育数字化转型需持续利用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技术及手段来变革教育系统,是一种学习和教育领域全要素、全流程、全业务和全域的数字化过程,可以着实扩大“人人皆学”的覆盖范围、拓宽“处处能学”的空间广度、延展“时时可学”的时间尺度,从而构筑满足全民终身学习需求、开放灵活、可持续发展的学习型社会。而有效推进数字时代的学习型社会建设,关键在于培育教育系统的数字化思维、夯实数字化支撑能力、健全面向全民的数字化学习公共服务、构建数字化学习的内容质量及服务的规范和标准。


培育数字化思维,塑造智能时代教育转型的灵魂。从技术视角来看,教育数字化转型涉及三个方面:一是研发和共享数字化教育资源,以丰富学习内容和学习者的适应性选择;二是部署和有效使用数字工具、互联环境和信息平台,以优化和变革教育教学过程,并改善学习者的体验和成效;三是利用数据资源和可信算法,以提升教育决策的效果和效率,改变传统的工作思路和流程。面对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数以亿计学习者的数字化学习变革诉求,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数字化思维尤为重要。学校及区域推动教育改革,需改变课堂教学中数字设备及教学资源的机械性应用模式和教育教学管理中数字技术简单叠加式应用的工具性思维,超越当前的“表象式”改革诉求,系统谋划和引领数字时代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数字技术的应用只是手段,数字化思维才是教育转型的灵魂。只有在科学的数字化思维引领下,组织和协同各利益关联方对教育系统进行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变革,提升教育数据智能化汇聚、共享和服务能力,才能为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提供新动能。


夯实数字化能力,筑牢学习型大国建设数字底座。与教育相关的数字化能力,主要包括数字化学习环境支撑能力和学习者及相关从业人员的数字素养与技能。前者为学习型社会提供空间支持,后者是人们适应数字时代学习与生活的必要前提。一是持续优化学习环境的数字技术支撑能力。利用数字技术搭建智联融通的学习环境,旨在创设虚拟现实与真实情境、学校—家庭—社会、正式教育与非正式教育有机融合的学习空间,为学习者提供跨场域的连通性和情境性学习体验。聚焦学校数字化学习环境的优化,持续建设和更新智慧校园、智慧教室,推进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教学,改善教学服务供给与学习需求的匹配度;组织和协同社区及相关产业支持和服务家庭数字化学习环境的建立,构建数字化家庭教育平台,健全智慧、协同、常态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与家校共育机制;统筹社会数字学习环境建设,核心在于实现公共场所、场馆、农村、社区、工作场所等跨学习空间学习资源的无缝流转与数据有序安全共享,以促进数字学习环境的协同联动与适应性学习服务。二是着力提升全民的数字素养与技能。数字素养与技能作为必备素质与能力,是发挥学习型社会效能的保障,包括数字获取、制作、使用等。对此,需优化数字素养与技能的培育机制,如在各学科教学中渗透相关内容,将数字素养的培养贯穿各个学段;尽快建立数字素养与技能测评监测体系,研发智能化评测工具,基于试点开展监测;面向公众推出更多优质数字化科普内容,利用数字技术增强科普场馆和科普活动的吸引力,促进全民科学素养的提升。此外,还需面向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者等特殊群体提供常态化的数字技能帮扶。


健全数字化服务,确保包容性全民终身学习机会。数字化学习公共服务是一种由公共部门提供并面向不同地域大规模学习者的数字化、包容性和高质量的学习支持服务,包括多样态数字学习资源供给、多元化数字学习空间融通和多维度数字技术应用支持等。目前,国家层面有关部门已建立了面向不同领域的教育资源数字化中心和服务平台,旨在实现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地方各级政府应倡导和规划所在辖区内的数字化学习服务体系,分层分类建设面向不同学习者群体的数字化学习平台、机制和能力。同时,继续推进国家、省级数字化服务平台的贯通协同,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应用,提升教育的包容性和均衡性,为学生自主学习、教师改进教学、农村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家校社协同育人等提供重要支撑,进而成为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的重要驱动力量。


完善数字化标准,引领学习型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完善可量化、可监督、可比较的数字化学习资源、技术、服务及质量标准或规范,是在学习型社会建设过程中有效配置资源、提高效率、推进数字技术及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目前,教育信息技术、数字校园环境、教育装备、师生信息素养等相关标准已初步建立起来,有力支撑了我国教育信息化及教育改革与发展,接下来还需针对智能化时代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诉求,研究和建构数字教育视角下的标准体系。面向全社会和全民数字化学习的标准体系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技术标准体系。技术标准具有明显的基础性、通用性和先导性特征,包括平台架构、访问入口、信息安全、数据交换、知识图谱、产权管理等。二是质量标准体系。质量标准体系应能够直接衡量数字化应用的价值、效率、效益等,包括数字教材、在线课程、学习交互、学习评估、项目评价、质量管理等。三是服务标准体系。服务标准体系的范围应包括学习环境、学习支持、技术服务、内容确权、知识付费、培训认证等方面。建立健全教育数字化标准体系,既可以为我国教育数字化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也可以在新的历史窗口为我国教育、科技领域赢得国际话语权,这是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的重要抓手。


原文刊发于《学习时报》2023年2月6日第4版,作者黄荣怀,系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战略研究基地(北京)主任。

原文链接:https://paper.cntheory.com/html/2023-02/06/nw.D110000xxsb_20230206_3-A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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