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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解决相对贫困应有长效机制——《中国劳动保障报》专访北师大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张琦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提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当前,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哪些成果?应如何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近日,中国扶贫研究院张琦教授接受《中国劳动保障报》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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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改善显著成果深入人心


记者:当前,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哪些成就?


张琦教授:现阶段我国脱贫攻坚战的成效显著。当前,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2018年底的1660万人,累计减少8000多万人,连续6年超额完成千万减贫任务;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10.2%下降至2018年底的1.7%,累计下降8.5个百分点;2012-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从2012年的62.2%上升到2018年的71%


民生方面,居民的居住条件、卫生厕所数量、饮水无困难的居民数量以及户均拥有电冰箱、电视机、汽车、计算机、彩色电视机的数量,有了明显提高;贫困户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截至2018年底,全国832个贫困县中已有436个贫困县宣布脱贫摘帽;建档立卡贫困村从12.8万个减少到2.6万个左右。总体来看,有一半的贫困县、80%的贫困村和85%的贫困人口已经脱贫。


同时,脱贫攻坚战不断深入人心。各级各类干部深入贫困地区帮助贫困群众,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更加坚实;社会各界互帮互助,改善了社会风气,促进了社会和谐,巩固了社会稳定。贫困人口对扶贫政策认可度高、对扶贫成效满意度高、对党和政府满含感恩之心。全社会合力扶贫的局面初步形成,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充分彰显。


我国的脱贫攻坚战还为全球减贫治理提供借鉴经验。精准扶贫将成为解决中国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平衡发展、充分发展的新遵循,指导着我国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去积极探索和创新。与此同时,精准扶贫还将成为中国推动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议程和面临引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任务和新期待。精准扶贫不仅是中国扶贫理论体系成果和智慧结晶,更是世界扶贫新成果与智慧的新体现。


解决相对贫困是一场“持久战”


记者: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对此,您怎么看?


张琦:第一,如何理解相对贫困。当前,我国脱贫攻坚战的成效显著,可以称之为人类减贫史上的一个奇迹。按照当前的脱贫攻坚战略,到2020年,全部消除绝对贫困的任务基本可以完成,这意味着在现行标准下,全国的农村贫困人口将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并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然而,消除了绝对贫困,并不是说贫困就消失了。中国农村收入差距依然存在,相对贫困是长期存在的。因此,我国在消除绝对贫困之后,下一步我们必将转入构建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中去,这也是长期的目标。


第二,如何理解长效机制。在解决相对贫困的阶段,首先就是要确定相对贫困的对象。其次,在消除相对贫困的过程中,要确定和构建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在这一长效机制中,应明确哪些由政府主导,哪些由贫困户发挥作用,如何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化力量来参与减贫。这些都需要从整体上进行顶层设计,稳步推进,科学规划。在构建长效机制时,应与国家当前的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同国家“三步走”战略结合,同国家的宏观政策、整体战略结合发展。


建立长效机制需要提升内生动力


记者:从当前脱贫情况出发,您认为在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时,存在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张琦:依照对相对贫困和长效机制的理解,我认为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第一,要充分巩固现有的脱贫攻坚成果,这是前提和基础。只有巩固了现有成果,才能为新时期相对贫困标准确定奠定基础。


首先,这是新时代中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理论和政策的需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了我国减贫史上最好成绩,是人类减贫史上伟大创举,更是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理论体系指导中国脱贫攻坚取得伟大胜利和具体实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发展了中国特色的扶贫开发道路,为新时代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行动指南。理论指导更需要实践应用和巩固。


其次,这是党对全国人民的脱贫目标任务的承诺更加牢固的需要。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需要通过巩固脱贫成果让全面小康社会的基础更加夯实,让脱贫的成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这也是考虑到当前不同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脱贫程度存在显著差异和不平衡性的实际需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较晚,致贫、返贫风险仍然很高。我国需要一个巩固期,通过持续的政策支持和投入,确保不返贫和不再出现新的贫困。同时,需要通过巩固脱贫成果增强脱贫的可持续能力,强化可持续脱贫的各项支撑条件。


第二,科学确定相对贫困的标准,这是构建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基础。为此需要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中国实际综合考虑,如教育医疗卫生、居住条件等多维因素。与此同时,关键还是要考虑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财政实力来最终确定相对贫困标准。


第三,建立长效机制需要提升内生动力。贫困户内生动力的激发比外在帮扶更加有效,要更加注重个人素质、职业技能的提升,调动贫困户的积极性。激发扶贫机制的内生动力同样重要,要发挥市场作用,推进完善扶贫脱贫的服务机制,注重绿色扶贫,力求长远。


记者:您认为在贫困程度极深的“三区三州”地区应如何建立长效机制?


张琦:“三区三州”深贫地区由于其自然条件、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是脱贫攻坚战的“硬骨头”。“三区三州”脱贫程度如何,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的脱贫攻坚质量水平和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水平。消除绝对贫困后,建立相对贫困长效机制难点区域是这些深度贫困地区。由于脱贫攻坚的地区差异性较大,完成脱贫质量不一,对于深贫地区的贫困户而言,据有关的专家调研,很多脱贫户,其收入结构中的“财政性收入”偏高,而工资性及经营性收入相对比例很低,因此,一旦在2020年后有关的帮扶政策逐渐取消,这部分脱贫户就极易出现返贫现象。根扎得越深,脱贫成果越牢固。必须因地制宜,加大投入,三到五年内“脱贫不脱政策”,不断巩固和提升脱贫成果,保持地区扶贫机制稳定性和灵活性,确定就业、社保、产业、绿色扶贫等政策可顺利过渡到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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