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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有效融合才能善治振兴——对话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赵秋雁

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是浙江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最新成果,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所在。当前,如何更好地推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天,《法制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赵秋雁教授。


“三治融合”难点在于,运用发展观点深

刻理解三者间的逻辑关系并知行合一


记者:请介绍一下“三治融合”的基本概念及由来。


赵秋雁: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强调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三治融合”既是“两治结合”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实践创新,也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理论提升,分别从价值维度、主体维度和运行维度回答了为何治理、谁来治理、如何治理三个重要问题。


“三治融合”之要旨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引领,以服务人民为根本宗旨,以人民满意为检验标准,这回答了为何治理的问题,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


“三治融合”集中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是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一项奠基性工程。


记者:自治、法治、德治间存在着怎样的逻辑关系?如何构成一个统一完整的理论整体?


赵秋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发端于城市,于1982年被写入宪法,为基层群众自治奠定了坚实的宪法根基。此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颁行、修订,标志着以村委会和居委会为代表的基层群众自治正式确立和规范化。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扩大完善了社区自治。2003以来,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继发布,标志着业主委员会成为一种新的自治形式。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社会组织依法自治开启发展新阶段。自治是根本,只有抓住这一根本,才能不断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只有抓住这一根本,才能扎扎实实落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目标,全面提升公民的素质,才能在党的领导下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不断取得新的胜利。


社会法治是法律之治、规则之治。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中,将依法治国第一次从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法治社会建设的概念。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站在党治国理政和国家现代化全局的高度,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强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2017年,党的十九大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理念的变化,反映了党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也对全面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提出新要求。


推崇德治是中国基本的治国理政方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融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德治是自治的基础,只有以生动活泼的形式不断加强与创新德治,落实到每个村和社区、居委会,才能有效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知行合一,助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任何法律都有一定的道德属性,德治为法治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以德治滋养法治,以法治保障德治。


“三治融合”的难点在于,运用发展的观点和联系的观点深刻理解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并做到知行合一。其中,自治是自主,是根本,法治是他律,是保障,德治是自律,是先导。“三治融合”就是,既要充分发挥基层社会自治功能,又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还要增强道德内在的价值支撑,从而形成改善基层治理体制和机制的合力,实现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目标。


洪溪村通过“三治融合”从问题村蝶变为乡风文明的

幸福村,实现小乡村大振兴


记者:“三治融合”有哪些比较有借鉴性的典型案例?


赵秋雁:调研中发现,浙江省嘉善县天凝镇洪溪村经过10多年磨砺,用实际行动深化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融合”,从昔日上访不断的“问题村”蝶变为如今乡风文明的“幸福村”,实现了小乡村的大振兴。


“亮身份+担责任”,加强了党建引领,提高了政治战位。亮身份,统一制作“0户”标牌,在全村58户党员家门口全部上墙,亮明党员身份。亮承诺,村党总支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公开承诺。亮示范,自2009年以来,开展尊老爱幼户、邻里和睦户、热心公益户、卫生清洁户、创业致富户“五户评创”活动,每年对60户获奖家庭进行表彰,通过村内6个户外大屏轮流展播。通过亮行动,调动了党员、示范户主动发挥表率作用的积极性,从而激发了村民参政议政的自觉性。


“问政于民+还政于民”,让民做主,提升了自治水平。村务公决制度旨在还权于民,重大事项先经过户长会议,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再由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形成征求意见表,最终交由每家每户签字表决,近年来顺利实施的30多项民生事项证明,这赢得了民心。“红色E家园”微信平台建设旨在还治于民。这个平台发端于创新党员教育的微模式,开启了社情民意大窗口,如今用户已有近50名党员、200多名群众,年均化解社会矛盾近百件。


“法律体检+道德名片”,厚植同心合力土壤。洪溪村以法律顾问为依托,以公开招标为抓手,以纪检监察为指导,实现村规民约制订和合同协议签订时的“全身法律体检”,村民普遍养成遇事向法律顾问咨询的习惯。不到1700人的小村庄就有20多支文体队伍,年均举办文体活动近50场,增进了村民间的感情,顺畅了村务的开展。村里打造的“洪溪篮球”和“辣妈宝贝”等道德名片,使“上访带头人”成为文艺骨干和“和事佬”,让矛盾化解在基层,让人心凝聚在乡村。


“三治融合”的关键在于,在党的领导下加强三者之间的相互联结、相互作用、相互渗透


记者:“三治融合”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赵秋雁:“三治融合”为全面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和时代意义。这有利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源头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这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有利于切实改善民生,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对于更好地推进“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您有哪些建议?


赵秋雁:“三治融合”的关键在于,在党的领导下加强三者之间的相互联结、相互作用、相互渗透,融为一体,形成合力,创新发展。


首先,要在打造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中推进“三治融合“。党的领导引方向,以自治消化矛盾,以法治定分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才能真正走上善治振兴之路。其次,要夯实“三治融合”落到实处的根基。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特别是注重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强化党内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再次,要扎根当地社会治理实践,分类推进“三治融合”。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客观研判当地社会治理的难点和重点,密切结合当地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力戒形式主义,久久为功,力求实效。


注:本文转载于《法制日报》2019年4月9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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