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上午,北京师范大学机构管理制度专题培训会在英东学术会堂演讲厅举行。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辉,副校长陈兴出席并讲话。北师大北京校区、珠海校区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院(系)党政负责人、业务相关副院长及机构管理员共计160余人线上线下共同参会。本次培训由党委组织部、发展规划部、科研院、校地合作处、珠海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联合主办。


陈兴指出,北师大结合两轮中央巡视及校内机构管理专项巡视反馈问题,针对过往机构管理统一分类标准、程序规范及权责界定等短板,由发展规划部牵头、多部门协同发力,搭建起“1+M+N”分级分类机构管理制度体系。为推动新规落地见效,北师大精心组织本次专题培训会,并将其纳入中层干部培训课程。陈兴要求各单位通过党政联席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部门集体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研学,对照新规认真查摆,核查相关机构设立程序、负责人选聘、日常监管及官网信息,做好各类机构信息登记备案,以制度落地见效规范校内机构管理工作。

刘辉针对机构管理业务提出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机构建设对办学治校的重要意义,从政治高度做好机构管理;二是坚持做到举一反三,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北师大机构科学建设、良性发展;三是坚持抓好学习贯彻,将机构管理制度系列办法作为开展机构业务的基本规范。同时,她强调要将各项制度充分运用到机构管理工作中,激发机构发展活力,以制度规范优化资源配置,夯实北师大发展基础,助力北师大“双一流”建设。

培训会上,发展规划部学科建设与机构管理处、党委组织部、科研院社科处、校地合作处的有关负责人分别围绕《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教学科研机构管理细则(试行)》《管理服务机构管理细则(试行)》《院(系)内部机构管理细则(试行)》《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非建制性科研机构管理细则》《联合共建非建制性科研机构管理细则》和《派出研究院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讲解。各部门分别从机构分类、定义、设置与调整程序、机构考核评估、负责人选聘与监管、机构信息备案等方面作了详细阐释。



北师大“1+M+N”机构管理制度体系包含1项总则、10项分项管理细则(M),并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配套实施细则(N)。本次专题培训围绕已印发的总则及分项管理细则开展制度宣贯,助力各单位准确把握制度内涵、抓好贯彻执行,压紧校院两级机构管理责任,持续推进机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为北师大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机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