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学校党委等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机构党支部召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北京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刘辉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纪检监察机构全体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机构党支部书记应中正主持。

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研究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的会议精神、中央纪委常委会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会议精神,传达了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有关工作部署和通知要求。审议通过了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机构党支部《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
刘辉在讲话中强调,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今年重要的政治任务。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纪检监察机构必须以正确政绩观校准政治坐标,始终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履职全过程,紧扣学校办学定位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要聚焦目标任务,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深入查摆问题,做好整改整治,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把学习教育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长效规范。同时,立足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协助党委开展督导工作、警示教育等,引导全校党员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三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学习教育落地见效。机构领导班子、党支部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学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工作方案。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深学细悟重要论述、带头查摆整改突出问题、带头践行正确政绩观,引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全身心投入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正风肃纪反腐的强大动力,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